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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期骨干培训班开班

2013-07-04 00:00:001453

   2013年7月2日-3日,我馆工作人员黄丽和章韫瑾参加了由湖北省文物局、湖北省普查办举办的全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的学习。

   可移动文物是指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部分)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旨在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国家工程,意义极其重大。

   湖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从201210月开始,201612月结束。普查范围涉及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近75千余家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收藏的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等14项基本指标项,11类附录信息、照片影像资料以及收藏单位主要情况,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参与人员众多,为了使即将开始的文物普查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培训将分多期举行,参加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的是湖北各地市县区文博单位及行业博物馆的相关人员。省文物局副局长、省普查办副主任邢光为大家解读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对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意义与目标、范围与内容、技术路线与实施步骤、普查组织、普查的时间与实施步骤、数据管理、普查的经费及普查的宣传进行了系统讲解。

   随后,湖北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余萍详细阐述了《国有单位调查及可移动文物普查调查表》的填报要求与细则;为了让即将开始的文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处、湖北省博物馆及湖北省文管会的多位专家对培训班还就可移动文物信息指标体系设计、信息登录平台、馆藏文物登录标准和认定以及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采集软件进行了培训;此次普查试点单位——荆门市与江汉区分别介绍了他们在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有关做法与经验。

   两天的集中学习让学员们对湖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有助于普查工作开展与推进。